法律分析:
连带债务首先要有一般债务的成立要件,其次要有自己的成立要件,构成如下:
1、债务人是两个以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;
2、债务标的必须相同,不同的标的不能建立连带债务;
3、两个以上债务人的债务必须具有相同的目的,连带债务人的每个成员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偿还债务;
4、债务人之间必须有连带关系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一百七十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,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。
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;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,平均承担责任。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,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。
连带责任,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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